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经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7月21日,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实施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政策。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截图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 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 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 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 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公积金贷款最新首付款比例表
本政策为阶段性支持举措,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