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泸市自然资规告[2021]9号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截图
根据土拍公告信息显示,本次拍卖会共计3宗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其中编号510500-2021-B-009地块,坐落于九狮路与春雨路交叉口东北侧,编号510500-2021-B-013地块,坐落于城西新城云峰路与石塔路交叉口东南侧,编号510500-2021-B-014地块,坐落于城北新城福阳路与观溪路交叉口西侧。
本次拍卖会于2021年6月29日15:30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宗地指标
地块编号:510500-2021-B-009
供地面积:66666㎡(合99.999亩)
地块位置:九狮路与春雨路交叉口东北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2.0(且>1.0)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限高:≤36米(建筑及附属物****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保证金:5000万
起拍价:229万元/亩
建设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地块位置示意图(参考)
地块编号:510500-2021-B-013
供地面积:98631㎡(合147.9165亩)功能区一:71955㎡、功能区二:26676㎡
地块位置:城西新城云峰路与石塔路交叉口东南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功能区一:≤2.3(且>1.0);功能区二:≤1.2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限高:功能区一:≤54米;功能区二:≤24米
保证金:9500万
起拍价:320万元/亩
建设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地块位置示意图(参考)
地块编号:510500-2021-B-014
供地面积:37512㎡(合56.268亩)
地块位置:城北新城福阳路与观溪路交叉口西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1.5(且>1.0)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限高:≤27米(建筑及附属物****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保证金:2400万
起拍价:208万元/亩
建设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地块位置示意图(参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3个出让地块均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下杆管线(若有)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
2、510500-2021-B-009地块:(1)宗地内应按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2)宗地内应配套规模不小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筑设计、用地面积等应满足《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应同步规划、纳入首期建设、首期验收,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项目所在地区政府统筹安排;(3)宗地内需无偿移交1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含产权)及其对应比例的车位(含产权)给市交通运输局(泸州高铁站站区服务中心)统筹管理使用,且应同步规划、纳入首期建设、首期验收。
3、510500-2021-B-013地块:(1)宗地内在功能区一配建1300平方米社区阵地用房,社区阵地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2)宗地内应在功能区一配套规模不小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筑设计、用地面积等应满足《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应同步规划、纳入首期建设,首期验收,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项目所在地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3)宗地内在功能区一按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
4、510500-2021-B-014地块:(1)宗地内10kV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2)配建1300平方米社区阵地用房,社区阵地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3)宗地应按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单体设计应满足相应专业设计规范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
5、根据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进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主体须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扫描场所码进入,配合现场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省自然资源厅”(http://dnr.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hghj.luzhou.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