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纳溪区上马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局部调整的公示。
调整内容
(一)将镇区中部的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1808㎡区域的指标由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0%调整为容积率≤3.7,建筑密度≤65%,建筑高度≤24m,兼容20%商业。
(二)将镇区东南侧部分商业金融用地(C5)及部分道路用地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C1),将调整范围西侧道路线型进行优化。调整后行政管理用地面积175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5%;其余商业金融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三)将黄桷坝旅游组团北部公用工程用地(U1)北侧部分农林用地(E2)调整为公用工程用地,同时优化公用工程用地边界;将黄桷坝组团中部部分文体科技用地(C3)部分调整为农林用地以保证建设用地平衡。调整后公用工程用地面积7122㎡,指标保持不变,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8m,绿地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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