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15:00,泸市自然资规告[2020]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
本次土地拍卖共计两宗城镇住宅用地,均位于城西区域,拍卖将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两宗地块成功拍出,成交总金额超11亿元。
以下为宗地详情:
510500-2020-B-043号地块最终由优品道以425万元/亩成功竞得,楼面地价4554元/㎡,成交总金额4.13亿元。
宗地详情
地块编号:510500-2020-B-043
供地面积:64911(合97.3665亩)
地块位置:丹青路南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1.4(且>1.0)
建筑密度:≤32
绿地率:≥35
建筑限高:≤24米(临丹青路沿线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下)
起拍价:290万元/亩
成交单:425万元/亩
成交总金额:4.13亿
保证金:5700万
建筑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土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下杆管线(若有)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
(1)宗地内10kV高压线和通信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
(2)按照红线要求用地西面为70米宽建筑高度特殊控制区域(视线通廊区域),视线通廊内开敞绿地以南区域建筑顶标高不得高于开敞绿地场地标高,在用地西北侧由开发单位建设不小于4000㎡的开敞绿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临学院中路沿线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临丹青路沿线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下;
(3)宗地应按规划要求以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含产权)移交给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安排。
510500-2020-B-046号地块最终由四川康润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30万元/亩成功竞得,楼面地价3300元/㎡,成交总金额7.16亿元。
宗地详情
地块编号:510500-2020-B-046
供地面积:144700(合217.05亩)
地块位置:和丰路西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1.5(且>1.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27米
起拍价:290万元/亩
成交单:330万元/亩
成交总金额:7.16亿
保证金:14500万
建筑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土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下杆管线(若有)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
(1)宗地内10kV高压线和民用天然气管道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
(2)宗地应配套规模不小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筑设计、用地面积等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含产权)移交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统筹管理使用,幼儿园应纳入与住宅首期建设,首期验收;
(3)宗地应按规划要求以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含产权)移交给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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