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选择一批试点乡(镇),用3年时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推动土地整治、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防治、产业发展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整治,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乡(镇)。
《通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守住红线、规划引领综合整治、政府主导农村主体、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坚守底线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托,按照“土地整治+”理念,编制整治方案,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落地上图、具体到地块;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旱改水”、宜林地和园地整治、污染土壤修复,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结合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互换并地。集中连片改良农田,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传承农耕文化。
《通知》明确,腾退的建设用地,应将不低于复垦总规模的30%预留给试点乡(镇),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流转,产生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建新指标可在县域范围内使用;指标调剂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所得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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