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房汇是泸州本土专业房产网络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房产资讯、楼盘信息、二手房和租房等信息。服务热线:0830-1234567 我要发布 注册 登录
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民法典》在身边 小区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属于谁?
《民法典》在身边 小区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属于谁?
泸房汇  2020年09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包罗万象,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小编带您了解民法典中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的知识点。

【今日内容】

共有部分 收入 归属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新增加了一款条文,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 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属于前款所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权利人请求行为人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民法典中关于 “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归属”的规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条文释义】

根据本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例如,很多小区会在业主的共有部分设置广告,这些广告收人,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再如,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出租车位的租金收入,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也应该属于业主共有。《****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建设单位,包括包销期满,按照包销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尚未销售的物业后,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的包销人。《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入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如需了解更多楼市资讯请继续关注泸房汇或后台与我们联系!


留言
热点推荐 更多
1 涉及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泸州出台9条优化住房政策
2 福利来了,央行发布通知涉及降首付!降利率!
3 揽金1.97亿元,城北公园傍67亩地块成功拍出!
4 揽金5.17亿元,城西新城164亩地块成功拍出!
5 受疫情影响,9月份泸州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376套!
6 约4.3亿元,涉及城西和城北的两宗地块成功拍出!
7 1070套!8月份泸州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数据公布
8 土地拍卖预告:城西新城再推地块,会花落谁家呢?
楼市动态
土拍信息
政策法规
购房指南
购房指南 更多指南
房产交易中为什么要进行“网签”,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买房登记在男方母亲名下 离婚了房子归谁?
这5种有房产证的房子碰不得,签了合同也无法过户!
选定楼盘后 如何挑选属于适合自己的户型?
购买洋房需注意这些 看看没有坏处
买期房实地看房很重要 需要重点关注这4处
业主急于售房怎么办?四大法宝拿走不谢
购买二手房应该尽快过户 这几种风险需注意!
推荐新房 更多新房
高新悦城 4850元/㎡ 泸州市酒谷大道高新区学校旁(酒谷大道4段)
恒利江悦明珠 7800元/㎡ 泸州市江阳区茜江路二段556号(张坝桂圆林景区北门)
世茂璀璨里程 7700元/㎡ 泸州市江阳区城西云峰路(泸州高中城西校区旁)
高新湖畔 6500元/㎡ 泸州高新区渔子溪生态公园内
阳光江湾壹号院 7600元/㎡ 泸州·城西·康城路(城西客运中心对面)
阳光森林城市 6700元/㎡ 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士山公园旁
泸房汇
泸房汇手机移动版
泸房汇
泸房汇微信公众号
泸房汇
泸房汇微信小程序
泸房汇-泸州房产网 服务热线:0830-1234567 服务/投稿:xhf-agh(微信号)
COPYRIGHT© 2019-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