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施方案》,对泸州市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设行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14条措施,分别从5个方面来强化源头疏解,保障合理用地;从5个方面提出了强有力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措施;在坚持原有执法监管体制、责任追究的基础上,又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出了更严格、更严厉的责任追究。
《实施方案》明确,对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或因易地扶贫搬迁、灾害避让、自然条件恶劣等原因,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论证审查同意,农村村民可在同一乡镇(街道)内跨区域申请农村宅基地。同时,鼓励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置节余指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指标、易地移建预支使用原宅基地复垦指标等,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各类复垦整治指标的视为占用建设用地,建新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实施方案》,区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违法举报电话,完善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专人值守、专人登记,及时接听、接收举报信息,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提供举报线索,多措并举收集、发现违法线索。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
如需了解更多泸州楼市资讯请继续关注泸房汇或后台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