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内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宗地内临时板房及民用低压线由政府组织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款的缴纳;竞得者在碑湾路延伸段或田湾路延伸段未修建完毕之前,需保障通往泰安街道咀阳村的出入便道,不得影响正常通行。
该宗地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文本》的要求100%建设精装修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