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让宗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费用;宗地内横一线进冯嘴变电站的35kV冯况北线和110kV玉冯线地下管涵和地上架空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或避让,并承担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其它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
2、宗地内泸州市供电局道路由竞得人进行改道,按规范设置并满足供电局的要求,并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负责道路周边绿化,并承担所有费用。
3、宗地内应配套规模不小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筑设计、用地面积等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不得靠近变电站设置,幼儿园应同步规划、纳入首期建设,首期验收。建成后应无偿移交(含产权)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统筹使用。配套幼儿园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
4、宗地应按规划要求以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含产权)移交给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