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504-2020-B-018号宗地:①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付清。②宗地应按规划要求以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含产权)移交给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安排。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③配套规模不小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筑设计、用地面积等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移交(含产权)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使用。配套养幼儿园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
2、出让宗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下杆管线(若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
3、宗地内35kv高压线横跨、10kv高压线、10kv变压器由龙马潭区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