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出让土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下杆管线(若有)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
宗地自持物业不低于计容面积的30%,竞得人在自持期限内不得将自持物业整体或分割转让、销售,在土地成交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监管协议(协议样式附后),自持商业监管期限为建设监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备案后 10 年。签订建设监管协议后由签订建设监管协议的双方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第三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