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应按规划要求以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含产权)移交给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安排。
竞得人应按规划设置为片区服务的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站,建成后(含产权)无偿移交环卫部门接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