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502-2018-b-049号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地面现状核实宗地内有两组高压线由江阳区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的缴纳;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依法按相关规定自行搬迁、安全处置避让,并承担全部费用;竞得人应按规划要求配套设置垃圾收集站,面积应大于45平方米,建成后(含产权)无偿移交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收管理。